各系(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节假日安排,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4月1日(星期六)补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
请学院总值班按要求做好各项值班工作,请各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学院党政办
201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