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办公教学用房空调购买、使用和安装管理的通知

来源:湖南工院 发布时间:2007-12-03阅读:

各处、系、部门: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学院资源节约工作的各项举措,建设节约型校园、绿色校园,并对耗电量大的空调的购置、使用、安装加强管理,保持各栋办公、教学用房美观,现就加强办公教学用房空调购买、使用和安装等事宜规定如下:

一、严格实行空调购置登记审批制度,控制空调的购置,减少空调数量。凡在学校办公教学用房安装空调,不论经费来源如何(包括业务经费、科研经费、个人经费及赞助费等),必须在购置前将购置计划报学院后勤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允许购置及安装。

二、严格控制空调的使用,注意节约用电,合理设置空调温度,能使用风扇尽量使用风扇,天气不炎热和不太寒冷时不使用空调,提倡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空调开启后应注意关闭门窗,冬季严格限制使用暖风空调。

三、严格控制空调的安装位置。为使校园环境更加整洁、美观,安装在外墙的主机安装必须统一位置。各部门外墙空调安装位置已经过后勤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的,要严格按相应位置安装。还未报后勤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的,请报后勤办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允许随意安装。

四、凡在学校办公教学用房安装的空调,不论经费来源如何(包括业务经费、科研经费及赞助费等)均需办理学院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以上规定,望各部门遵照执行。各处、系、部行政负责人是空调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对于不按照以上规定购买、使用、安装空调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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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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