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院教字〔2022〕15号
关于对网络公共选修课再次违规的学生给予处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在今年3月份网络公共选修课学习过程中,部分学生存在教育部文件和学校通知中明确禁止的“刷课”行为,已给予计0分和通报批评的处理。本着为学生能按时毕业着想的原则,5月同意这些学生再选修一次网络公选课,但课程学习过程中,少数学生再次出现“刷课”行为,属屡教不改、性质恶劣。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文件规定和学校三令五申“网络课程严禁刷课行为”的要求,对这些学生做出如下处理:
1.本次存在违纪行为的课程成绩计0分;
2.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学习以及创新学分认定;
3.建议二级学院视情节,研究给予其“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附件1:再次有“刷课”行为的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