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体系。2023年4月18日下午,教务处副处长颜浩龙组织全校各学院实验室主任,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
检查过程中,各学院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并形成了各学院的自查自纠报告,营造了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颜浩龙副处长在检查中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实训室管理员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