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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日期: 2014-09-16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处      点击数:

    为加强宿舍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优化育人条件,营造一个休息、学习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听指挥,服管理,自理能力强,整体素质高。

2、室长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支持、配合公寓管理老师和辅导员的工作。寝室有值日制度,有寝室公约,并能严格贯彻执行。

3、寝室卫生。整洁,床上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做到及时清理,并送到指定点。

4、寝室无违纪现象,遵守作息制度,无夜不归宿和留宿外来人员,不留宿异性同学,寝室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4、爱护公物,节约用水,自觉维护水电设施,门窗、玻璃、桌椅、床铺等公共设施,无人为损坏。

5、爱护消防设施,遵守安全规定,不私接电源,不违规使用电路和生火取暖,不烧废纸,防火、防盗工作好。

6、无迷信和经商活动,无上课在宿舍睡懒觉行为。

(二)评比步骤

1、每月进行一次评比,依据评比条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比。

2、学生会宿管部和女生部负责对学生寝室,按月进行全面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上交学生处公寓科;

3、学生会宿管部和女生部对学生宿舍进行的全面检查评比,必须有学生处宿管科和辅导员的意见。

4、学生处宿管科负责对院学生会宿管部和女生部的评比结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如与评选结果不符合的,以最后评定结果为准。(如抽查结果与评选结果出入过大,将由学生处宿管科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依据《新2会员手机登录网址文明宿舍评比细则》,在评比中,综合评定出现三个“优秀”者为模范寝室。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者,为不文明宿舍。

(三)奖惩办法

1、荣获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并在全院予以表彰。同时,寝室长在学院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比时优先推荐和评选。

2、对少部分比较差的宿舍将在全院通报批评,有关系(院)及辅导员应加强督促,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改者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并在其寝室挂黄牌。

3、评上“文明寝室”后,文明寝室成员中如有违反校纪校规的或抽查时达不到要求的则取消文明宿舍称号。

4、出现夜不归宿、抽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宿舍,其成员将被取消该学年度申请奖学金和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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